蚌埠购物中心喜获“诚信单位”荣誉

发布时间:2013-05-20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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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5月16日,蚌埠商之都购物中心荣获“蚌埠市第九届诚信单位”称号。
    本次活动是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于2012年9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第九届“诚信单位(示范)”评选活动。经县、区消费者协会实地考核和初审,市消费者协会考察、审核和公示,并征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后最终胜出。
    蚌埠商之都购物中心始终坚持“客户至上、服务至上”的承诺,通过保障商品品质,优化服务环境,努力提高商场优质服务水平,从而在蚌埠市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,获得了广大消费者与社会各界的认可与赞誉。 (文/图 马飞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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