池州购物中心员工荣获“安徽省五一巾帼标兵”称号

发布时间:2017-05-03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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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在今年省总工会五一巾帼标兵、标兵岗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中,池州购物中心员工王彩玉被授予“安徽省五一巾帼标兵”荣誉称号。

    五一巾帼标兵,是对在全省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,爱岗敬业,勇于创新的女职工授予的一项荣誉,以激励广大女职工为建设美好安徽作贡献。池州购物中心70%员工是女职工,她们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起着积极重要的作用,王彩玉凭借多年来在财务岗位工作中的优异表现,夯实了企业基础管理,获评“安徽省五一巾帼标兵”荣誉称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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