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传现代的高跟鞋诞生于18世纪路易十四王朝的法国,做成的初衷是想羁绊宫女们脚下的行动和自由。结果事与愿违,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后,宫女们又行走自如,而且身材还显得修长优美,于是爱美的女性竞相效仿,由宫廷流传至法国后来又遍布全世界。
说实话,我个人不是很喜欢穿着高跟鞋,觉得实在自虐。年初单位规定了着装规范,如此一来,高跟鞋必不可少地穿在了我的脚上。西服工装配上高跟鞋确实增加了几分职业女性的淑女气质。然而行走时候的小步姗姗,实非我所愿。可是如果大步流星很可能有五体投地和大地亲密接触的风险,所以还是小心点为好。一天下来脚疼得想直接踩到地板上,细细数来疑似想摔跤有5、6次,最危险的一次跄踉到楼梯口,有同事“蜡笔小新”刚巧碰见说:“你可不能摔跤啊,你要是直接从五楼砸到四楼去可怎搞”?为了职业淑女形象,虽然脚疼痛难忍脸上还得保持微笑,累啊。
真羡慕过去没有发明高跟鞋时的女子该是多么幸福,一双布底千层鞋足以,无论是杏花春雨的江南,还是白雪飘飘的北国。淑女大可不必遭此劫难。一乘小轿或者一层面纱遮盖,保持低眉顺目,大可在面纱下大扮鬼脸。即便是有纤如星芒的小雨,一层底刷桐油的布履亦可踏遍陌上春泥。即使为了满头步摇环佩叮当,也能快速不露声色,下平湖踏素涛,灵动妩媚之极。哪里像现如今“哒哒”的节奏声,人未到声先闻。
不管喜欢不喜欢,高跟鞋还是要和我纠缠一段时间了,经过半年多的磨合。似乎也并不是那么行走困难了,暗自窃喜,似乎离职业淑女不远矣,信心倍增。(合肥旗舰店 张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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