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照中国商业联合会、商业信用中心制定的《商业企业信用自律等级行业分类标准(试行)》和《商业企业信用自律等级评估管理办法(试行)》,“中国商业信用企业”评审委员会于2006年11月9日在北京召开了专家会议,对全国各试点省、市商业联合会(行业协会)评审、推荐的企业进行了终审,最终确定了122家A级信用企业,并授予第三批“中国商业信用企业”称号。商之都合肥商厦名列其中。